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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去春又来。
卧底时间长达4个月,终于将那批犯罪团伙一锅端了。
是夜。
老旧的电视上播放着犯罪团伙被捣毁的新闻,向晚一张素净的小脸上满是笑容,她特地搬来一箱啤酒,抽出两只,拧开了拉环跟庄叔叔碰杯。
“晚晚,我真没想到你一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孩子,居然敢直捣黄龙,一举把他们拿下,这次咱们能提前完成任务,真是多亏了你。”
假扮向晚父亲的叔叔,名叫庄重。
也是个卧底,专门负责缅国这边的人口买卖、贩d等事情的,扎根于这个边陲小城,已经二十多年。
向晚对他充满了敬佩,“向叔叔,这一杯我敬你,要不是你,我也不会这么快熟悉,投入工作!”
“好好好,咱们晚晚真是长大了,有你爸爸当年的风范。”
提起父亲,向晚眼眶热热的。
父亲一直都是大英雄,她知道。
两人又吃了点花生米,说了些之前的事情,夜半时分,忽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。
向晚眸中醉意顷刻间消散,她立刻抄起旁边榔头,与庄重交换了颜色。
“向叔叔,我去开门,你躲起来。”
“你小心。”
“……”
黑暗中,向晚凝住呼吸。
他们这个小卖部,就是组织在这块的根据地,绝对不能暴露。
是谁,深夜造访?
向晚脑子里那根弦绷的紧紧地,门开,她凝神屏气,一道黑色身影却蓦的朝着自己扑了过来……手上染满了粘稠血液,向晚一惊。
倒在自己怀里的那人,五官精致,眉目深邃,赫然就是之前非要拽着自己开车送货的男人。
向晚眉头微蹙,捏紧了手中的榔头,刚想动作,庄重猛的跳了出来。
“晚晚,别伤害他,这也是咱们的同志!”
向晚错愕。
随后,跟庄重一起将人扛回了房间。
陆言身上伤得很重,多是刀伤,鲜血淋漓的,好在向晚曾经在大学期间学过急救,立刻给他处理了伤口,等做完了一切,她才看向床上的男人。
初见,陆言身上痞气很重,吊儿郎当,身上还带着浓烈的杀意。
当时向晚就认定了,他杀过人。
“庄叔叔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
“唉……说来话长了。”庄重叹了口气,示意向晚跟着自己去外间,不要吵醒了他。
确定门外没有追兵,庄重才跟向晚解释清楚。
“陆言挺可怜的,十几岁时,她妹妹被朋友电信诈骗来缅国,他放弃一切来这边找妹妹,想劝妹妹回去,结果……结果就在妹妹答应回去当晚,这边发生了暴乱。”
“妹妹死后,他便彻底失去了生机,直到有一次因为打架进了局子,发现还有很多小姑娘,跟他妹妹一样被骗过来。”
“当时我的老领导,发展陆言成了线人,他觉得这样知道消息太慢了,就跟你一样,深入虎穴。”
“他主动跟犯罪团伙投诚,一步步走到今天的位置,只为了跟我们里应外合!”
向晚听着,心底有些酸涩。
这世界太多不公。
可陆言跟她一样,甘愿奉献自己,也只希望这个世界能更好一点。
他们,是战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