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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!这里有一本“江建民”创作的《刘恩恩叶青娥》小说等着你们呢!本书的精彩内容:第二天夜里,刘恩恩自杀了。他家,还留着一口水井。虽然加盖上锁了,但聪颖的她找到了钥匙。她趁爸妈都睡着之后,偷偷打开水井,跳了下去...

刘恩恩叶青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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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青娥则马上把刘恩恩紧紧抱在怀里。
江建民来到叶家文面前,吼道:
「你滚!这村子不欢迎你!」
谁知道叶家文轻蔑一笑,回答道:
「你说滚就滚,你算老几?我又不是来找你的,我是来看看妹妹……」
江建民气得已经说不出话来了,只能继续压低声音驱赶他:
「滚!」
叶家文居然笑出声来了,十二岁的他,已经长得很高大了,也似乎什么都懂。
他大言不惭地说:
「你这老不死的,叫什么叫?信不信我把你也干趴?警察也不会抓我信不信?」
他说话的声音很大,刘家三口都能听到,刘志雄甚至已经站了起来。
江建民气得浑身发抖,但也马上想办法驱赶走了这个恐怖的小恶魔:
「你还不离开的话,我现在就联系你父母,看看他们打不打你就是了!」
之所以那么怒气冲冲地制止,是因为他怕,怕刘志雄失去理智。
「切,一天天就知道叫我爸妈,傻X一样……走就走呗,没意思……」
叶家文无所谓地甩了甩头,转身离去。
江建民转过身来,刘志雄就在他身后,只见他紧咬牙关,浑身颤抖,双眼充满血丝。
江建民连忙安抚他:
「别,别……恩恩,她还在这……」
刘志雄的表情,开始缓缓起了皱褶,仿佛下一秒,他就要哭出来了。
他问江建民:
「老爷子……法律保护他……是对的么……是对的么……?」
那一刻,江建民也迷糊了。
他只能好言相劝,让刘志雄冷静,冷静。
但后来,不冷静的,反而是他。
第二天夜里,刘恩恩自杀了。
他家,还留着一口水井。
虽然加盖上锁了,但聪颖的她找到了钥匙。
她趁爸妈都睡着之后,偷偷打开水井,跳了下去。
井旁,只留下了一张纸。
上面用工整的字迹,写下了她跳井的原因:
「我活得不好,我活着也不好,可能我死了的话,爸爸妈妈,干爷爷,你们会活得好一点了。」
她才7岁,她识的字不多,许多字,还是用拼音拼出来的。
但仍然是,工工整整。
当刘志雄跟叶青娥从井里打捞出她的尸体之时,她早就没了气息。
而听到哭声赶过来的江建民,心也凉了半截。
法律保护那些恶魔,到底是对是错?
他心里,已经有了答案。
10
讲完这个事情,江建民缓缓吐出一句话:
「同志,这个事,你就不要管了。」
对我来说,这句话就像放屁。
「我倒是不想管,但你们犯法了知道吗?死了多少个人了,怎么能不管?我戴上这枚警徽,就是个执法者,我就要对法律负责。」
「法律?你说法律,我都想笑……」
但是,江建民没有笑。
他只是继续缓缓地说着话:
「叶青娥犯法吗?刘志雄犯不犯法?他们该怎么判,需要我告诉你吗?」
我没想到的是,他居然这么猖狂。
我更没想到的是,他对整件事中细节的把控,已经超出我的意料之外了。
「刘志雄的车祸案件,适用于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: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」
江建民瞥了我一眼,继续说道:
「其中,行为人开车撞死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,撞死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,法院会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在这个事故中,责任应该是对半开的,也就是说,刘志雄,最多三年。」
我居然无话可说。
「而叶青娥的案件,就更清晰了,适用《刑法》第十八条: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,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,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。」
我憋着一口气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因为他所说的每一句,都是对的。
而说完刘志雄跟叶青娥,他还继续有话说。
「我还想说一个法律,你知道这个吗?」江建民扭过头去,声调微微降了下来,「同样是《刑法》第十七条,这条法律几乎可以推定为,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,都不构成犯罪。刑法理论称之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,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。」
我当然明白他在说什么了。
「你说的是,刘恩恩案件,那些凶手。」
他的意思是,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,这几个凶手在法律上,也不会受到任何责罚。
他的恼怒,在接下来一句话中,表现得淋漓尽致:
「正是!所以,执法者,我问你一句:如果存在法律不能制裁的恶魔,我们该怎么办?」
我居然,哑口无言。
良久,我都没能缓过来。
倒是江建民,他的决心无比重。
「你们这些所谓的执法者,维护的根本不是正义,而是秩序。既然如此,那我们也顺从这个秩序,我们做的每一件事,都可以交给法律判决,尽管判。」
他青筋暴起,完全不像一个老者,反而更像是一个正在拼杀的角斗士。
「但是我要说,这四个恶魔,加上他们的养育者,他们死定了!你们救不了他们,法律也救不了他们!」
我只能,有气无力地说出一句话:
「不可能,既然我知道了这件事,那我就一定要管。你们不可能再动最后那个家庭,以暴制暴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。」
江建民居然笑了。
「那个搬去外省的家庭,算他们跑得远,那就让他们多活一段时间。但是,他们会清楚地知道刘志雄的事,知道叶青娥的事,知道那三个家庭是如何惨死的事……这段时间,他们会一直害怕被报复,日不能寐夜不能寝。就让他们怕,一直心惊胆战,一直害怕,除了死,就是怕!」
我再次,被震惊到了。
这也许是,更加可怕的报复手段。
我根本说不过江建民,但我至少,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了。
虽然事到如今,做什么都已经太迟了。
但我还是得做点事情。
11
我急忙奔回刑侦队,还好老徐还在办公室。
他也是在处理刘志雄的「车祸」案,我回到时,他正解决了一个问题:
叶家文一家人,为什么那么急匆匆地上了国道,像跑路似的?
连叶家文学校的老师都没收到他的请假,这说明他们真的跑得很急,仿佛是被什么给吓到了一般。
唯一能把他们吓成这样的,也就只有叶青娥把徐文华割喉这件事了。
但我们还没出通报,也在控制媒体不去发布相关不实消息,所以应该没人知道那件事,是叶青娥做的才对。
只有警察知道。
也就是说,我们有人,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叶家文的父母!
「肯定不是我们的人,那就只有那两个人了啊!哼!净瞎搞!」
我突然想起,江队跟刘警官,今天重新去审了叶青娥一次,并且还关掉了审讯室的监控设备。
难道他们为了让叶青娥认罪,居然如此不择手段,帮她做了这种传讯的事情?
但这事木已成舟,我连忙把今晚去刘志雄家的经历,完完整整地跟老徐说了一遍。
他越听,眉头就皱得越紧。
等我说完,他只喃喃地说了一句:
「江建民老先生……他老人家,身体还那么硬朗啊……」
「你认识他?」
「认识,这小地方有几个名人啊?他就是其中一个,大学教授,德高望重,但没有子嗣,老伴也去世之后,他就一个人回来养老了……」
难怪,难怪他能把刑法钻研得那么透彻,难怪他能布下这种天罗地网!
细节到连刘恩恩死亡的消息都不让传出来,为此还搞到了福尔马林溶液,这绝对不是刘志雄夫妻能接触到的东西。
也许,隔壁市的灭门惨案,也是他亲自参与的。
因为被灭门的刘子毅父母,他们一定认得刘志雄夫妻,所以他们不可能给刘志雄或者叶青娥开门。
也许只有看起来人畜无害的江建民了。
也许,是他们三个人一起做的。
「那,我们该怎么应对?」我小声问。
「我们啊……」老徐看了看手表,「回去睡觉。」
「啊?」
「这么晚了,你不累?」老徐利索地把桌上的文件一推,提起公文包站了起来,「你要加班就把两个案子的案卷给做好,记住了,这是两个案件。」
说完他就匆匆走了。
那我也没办法,我也只能回去睡觉了。
该对江建民说的我都说了,该汇报的我也汇报了。
可以说,该做的我都做了。
所以那晚,我睡得着。
12
第二天之后,只要老徐不提,我对这两个案件的处理方式,就是按现有证据继续推进。
江队跟刘警官矢口否认他们做了什么,但没关系,因为叶青娥也仍然装疯卖傻,完全没有提供任何其他信息。
他俩虽然一直嚷嚷着要破那个灭门惨案,但也没用,至少在我们这两起案件里,他找不到相关的线索。
然后就被老徐赶回去了,毕竟,这世界总有暂时破不了的命案。
而刘志雄夫妻案件的审理,也相当冗长。
尤其叶青娥还需要做司法鉴定,就把过程拉得更长了。
其实,这期间,我也一直在思考……
如果继续出现江建民这样的人,我们该怎么办?
似乎根本没办法处理。
也没有办法防范。
我也跟老徐提过,但他就说一切按证据来,一切按法律来。
他还强调,我们从来都不赞成公报私仇,从来都严厉对待犯罪分子,把他们交给法律制裁。
但在刘志雄的案件里,没有证据指向他是故意撞过去的,我们不能只听信一个老人的疯言疯语,要按法律来。
好一个,按法律来。
不过,上面这个问题,后来我找到答案了。
大概是在几个月后吧,江建民,死了。
不是被报复杀死的。
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。
在他们村子附近,有一条省道,经常会有货车经过。
有些大货车横冲直撞,车速开得很快。
在一个傍晚,有个放学的女生横穿省道,恰好碰上了一部超速的大货车。
江建民老先生,就在旁边。
他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,把该女学生推了开去。
推得很远很远。
一定非常用力,因为他甚至因为用力过猛,而跌跪在地上。
他没法逃,也许他根本就没想过逃。
他被,卷进了车底。
当场,身亡。
听到这个消息,我真的非常愕然。
他可是个,可能策划了好几起恶性报复案件的幕后主使啊。
但是,回到上面那个问题。
如果继续出现江建民那样的人,我们该怎么办?
也许,根本就不用怎么办。
一切,只能交给法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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