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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能赶得上

冯社俟刘骏是现代言情《人能赶得上》中出场的关键人物,“裴己”是该书原创作者,环环相扣的剧情主要讲述的是:因为平庸的我若是高攀王孙贵胄,怕是给家族带来祸端。苏无垠虽则吊儿郎当,但尚算小有才干。是我最好的选择了。我偷听墙角的毛病没改好,若是不怕我爹的藤条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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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要把花开进心里,面上的花都是骗他们的,可心里的花是甜自己的。”
他说我词藻未必上佳,可情感诚挚清明,是少有人能赶得上的。
他说我弹琴虽然天赋不高,可我擅长把二胡最悠远绵长的情感表现得酣畅淋漓。
他会听着我的二胡温湿双眼,也会被我偶尔俏皮的音调逗得笑容可掬。
他带着我吃过京都大街小巷的吃食,听过青楼楚馆里最好听的词曲。
他说束在高阁里的那些艺术和学识美则美矣,可惜脚不着地,这些泛着人间烟火的地方才有真的触动人心的地方。
也是因为他,我那些在书屋里苦读了多年的医书杂谈才有了用武之地。
我爹娘看着他对我上心,倒是默许了我的离经叛道,因为平庸的我若是高攀王孙贵胄,怕是给家族带来祸端。
苏无垠虽则吊儿郎当,但尚算小有才干。
是我最好的选择了。
我偷听墙角的毛病没改好,若是不怕我爹的藤条,我是很想出去反驳的。
苏无垠是这京都最好的儿郎,不是他们的退而求其次。
苏无垠被送去书院读书,每旬有一日休沐。
他不在的日子里,我便带着药箱走在京都最肮脏而不见天日的巷子里,因为他说过,总有一天他要让这世上饥馁消失,让天下子民都不再缺医少药。
我不是个善良的人,我读医书并不为了悬壶济世。
我只是有兴致而已。
我对百工,医术,巫术,乃至兵器,兵术,都有兴致,却独独愿意为了他的愿望精读医书。
我喜欢一切母亲不放在眼中的物事,喜欢一切兄姐不曾涉猎的领域,所以我不会救无父母死的腹中子,不会救欺男霸女的恶棍,也不救我厌恶的,得罪我的人。
六指魔自然不在我要救的那一列里。
我不救命,但治病。
宋潜生来找我的时候只说六指魔是病了,到的时候才知道他失血过多,只留着不多的几口气了。
“你知道我的规矩,对于恶人,我只治病,不救命。”
他双膝跪地求我,“小姐,小人求您了!”
“你愿意用什么来换?”
“小人愿意做死士。”
我笑了笑,我一个闺阁女子,要死士何用,但我仍旧救了六指魔。
无他,宋潜生肯这样保他,我便给他一次机会。
我总还是带着些许相府小姐的骄纵的。
十二岁仲夏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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